【教務處】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入生缺額公告及辦理轉入相關事項
一、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入生名額:七升八年級 2 位
二、本校學區:本校學區:十興里(全里)、北興里(全里)、竹北里 1-16 鄰、泰和里 1-2 鄰、24鄰、興安里 1-12 鄰、東興里4鄰、9鄰、10-34鄰、46-48鄰、51-52鄰、55-56鄰。
三、依據「新竹縣國民中小學班級數總量管制暨學生入學實施要點」(如附件一),視其是否符合資格及設籍時間依序錄取。
四、報名時間:115年7月9日(四)上午9:00~12:00、7月13日(一)上午9:00~12:00,請家長(請攜帶身分證)親自到校報名,如家長不克前來,請填寫委託書(附件二),至2樓教務處註冊組報名
五、報名繳交資料: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考附件三)報名
(一)優先入學:學生與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之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並依所符合的條款擇一繳驗相關證件。
(二)符合入學資格者:
1.自有房屋者需準備以下文件:
(1)學生與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之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2)設籍地址之建物所有權狀或115年度房屋稅籍證明
2.租賃房屋者需準備以下文件:
(1)學生與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之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註:學生非與雙親二人同一戶籍,需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四),若未於期限內繳交證明文件,入學排序在符合資格學生之後。
(2)經法院公證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且租賃契約須涵蓋至開學日。
※註:承租人必須是學童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且有效期間涵蓋至開學日115年8月31日。
(3)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註:114年1月1日至115年7月9日內任一期水費及電費收據或繳費證明)
(三)僅設籍本校學區:學生與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之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倘若設籍日期為重要之錄取依據,若學生本人在本校學區內戶籍有異動,以最先設籍本校學區之時間為主;但若戶籍異動當中有遷出本校學區(本學區-外學區-本學區)之情形,則以最後一次在本校學區設籍之時間為主。為利核判貴子女之設籍時間是否連續,有前述兩種情形者除應備齊本注意事項請出示遷徙紀錄證明書(請向地方戶政機關申請);另若有學區內實際設籍日期與現有戶口名簿正本不符者,亦請向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如為影本,需另帶正本核驗)
六、公布轉入生錄取名單:115年7月13日(一)下午16:00【請待錄取公告發布後,再回原學校辦理轉出】
七、轉入生報到:115年7月15日(三)上午9:00~12:00 ,請轉入生及家長親自到本校辦理報到。(請攜帶原學校轉出資料、120元學生證製作費、證件照電子檔、護照英文姓名、領取暑假作業)
八、如有疑問,請電洽教務處註冊組 (03-6561113轉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