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教育部辦理「115年推動教育AI及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一案,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29日教學字第115771707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激勵積極推動數位學習績優之團隊與人員,並鼓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生成式AI等數位工具輔助教學,以深化教學與創新,特辦理旨揭徵選計畫。
三、本徵選計畫與學校相關之類別及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須由本辦公室辦理初審及薦送之類別:
1、包含「績優中小學學校」、「績優中小學人員」及「績優領航教師」等3類。
2、請有意願參與上述類別徵選之學校或人員,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相關徵選資料送達本中心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俾利辦理後續初審及薦送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二)自行報名之類別:
1、「優良教案」類別由參選團隊或人員自行報名,請於115年7月6日(星期一)起至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依計畫規定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四、各類別徵選名額、徵選資料格式、日程、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詳細規定,請詳閱附件計畫,或至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網址:https://pads.moe.edu.tw/)「最新消息」處查詢下載。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旨揭計畫各1份。本案初選薦送相關事宜請洽本辦公室承辦人傅郁涵老師03-5962103分機214;倘有徵選計畫內容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AI人才方舟計畫推動營運中心(電話:04-2218-6330,電子郵件:asdl@mail.ntcu.edu.tw)。
二、教育部為激勵積極推動數位學習績優之團隊與人員,並鼓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生成式AI等數位工具輔助教學,以深化教學與創新,特辦理旨揭徵選計畫。
三、本徵選計畫與學校相關之類別及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須由本辦公室辦理初審及薦送之類別:
1、包含「績優中小學學校」、「績優中小學人員」及「績優領航教師」等3類。
2、請有意願參與上述類別徵選之學校或人員,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相關徵選資料送達本中心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俾利辦理後續初審及薦送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二)自行報名之類別:
1、「優良教案」類別由參選團隊或人員自行報名,請於115年7月6日(星期一)起至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依計畫規定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四、各類別徵選名額、徵選資料格式、日程、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詳細規定,請詳閱附件計畫,或至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網址:https://pads.moe.edu.tw/)「最新消息」處查詢下載。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及旨揭計畫各1份。本案初選薦送相關事宜請洽本辦公室承辦人傅郁涵老師03-5962103分機214;倘有徵選計畫內容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AI人才方舟計畫推動營運中心(電話:04-2218-6330,電子郵件:asdl@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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