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說明: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校內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1日(三)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下同)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校內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1日(三)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下同)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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