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寶貝我們的希望」補助新竹縣家境弱勢國中小學童114學年度助學金一案
來文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18日(114)關字第02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專案,補助家境弱勢國中小學童,每年每人新臺幣6,000元助學金,分2期撥付(第1學期及第2學期),每學期各3,000元。今年度(114學年度)本縣補助 300名學童。
三、上開助學金,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教學設備,如有剩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餐、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及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等,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相關補助事宜,該會將進行個案訪視及抽查助學金使用明細表的帳務,各申請學校,如當學期未用完,請將未用完之款項退回。
四、本案補助以偏遠(含特偏與極偏)地區學校、位於資源匱乏地區及原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請避免與其他單位相關補助重複申請。
五、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該會將於114學年度進行抽查 2 所學校,被通知抽查學校,除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外,另需附上其相關所有憑證(收據或發票)正本或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被抽查學校將另函通知,屆時請配合辦理;未被通知抽查學校,僅需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即可,請各申請學校務必將憑證留存以備抽查之需。
六、請申請學校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傳送以下文件(表一、表二、表三)至本局學管科承辦人信箱(10015263@hchg.gov.tw),並請以Excel檔繳交(可編輯檔案),勿轉成PDF檔,以利相關資料分析彙整:
(一)學校推薦名冊(表一)。
(二)學校簡介(表二)。
(三)學生資料(表三)。
七、第二學期毋須再繳交上開表單(表一、表二及表三),倘補助學生有新增或減少,請學校務必提前函知該會並副知本局,避免該基金會匯錯金額。
八、通過學校及學生名單,俟該基金會審核後,將另函通知,屆時再提供以下表單紙本正本:
(一)學校帳戶及領據,務必蓋學校關防(表四)。
(二)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
九、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需要申請同學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相關資料。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18日(114)關字第02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專案,補助家境弱勢國中小學童,每年每人新臺幣6,000元助學金,分2期撥付(第1學期及第2學期),每學期各3,000元。今年度(114學年度)本縣補助 300名學童。
三、上開助學金,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教學設備,如有剩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餐、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及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等,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相關補助事宜,該會將進行個案訪視及抽查助學金使用明細表的帳務,各申請學校,如當學期未用完,請將未用完之款項退回。
四、本案補助以偏遠(含特偏與極偏)地區學校、位於資源匱乏地區及原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請避免與其他單位相關補助重複申請。
五、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該會將於114學年度進行抽查 2 所學校,被通知抽查學校,除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外,另需附上其相關所有憑證(收據或發票)正本或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被抽查學校將另函通知,屆時請配合辦理;未被通知抽查學校,僅需繳交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即可,請各申請學校務必將憑證留存以備抽查之需。
六、請申請學校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傳送以下文件(表一、表二、表三)至本局學管科承辦人信箱(10015263@hchg.gov.tw),並請以Excel檔繳交(可編輯檔案),勿轉成PDF檔,以利相關資料分析彙整:
(一)學校推薦名冊(表一)。
(二)學校簡介(表二)。
(三)學生資料(表三)。
七、第二學期毋須再繳交上開表單(表一、表二及表三),倘補助學生有新增或減少,請學校務必提前函知該會並副知本局,避免該基金會匯錯金額。
八、通過學校及學生名單,俟該基金會審核後,將另函通知,屆時再提供以下表單紙本正本:
(一)學校帳戶及領據,務必蓋學校關防(表四)。
(二)助學金使用明細表(表五)。
九、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需要申請同學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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