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
一、依據本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9/20(五)前檢具相關資料及申請書(附件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有未符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皆視同資格不符;各項表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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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9/20(五)前檢具相關資料及申請書(附件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有未符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皆視同資格不符;各項表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