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本校111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複試考生注意事項
新竹縣立勝利國民中學111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
複試考生注意事項
一、為應防疫需求,考試當日請務必攜帶「複試准考證」、「身分證正本」、「健康聲明切結書(如附件1,請如實填寫不得欺騙,否則取消資格)」、及「三劑疫苗施打證明(小黃卡、有疫苗施打註記之健保卡、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等)或出示前一日(或當日)之快篩陰性證明」,否則不得應考。
二、本校校園不開放停汽、機車,請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本校籌備處距離新竹高鐵搭乘計程車約6分鐘)。
三、複試報到及複試試場配置圖請參閱附件-2。
四、參加複試考生報到時間:7月10日(日)7:50-8:00,請於至各科「報到暨休息區」進行報到並抽取序號籤,逾時代為抽序號籤。
五、應考人報到後應待在休息區,等待叫號,預訂試教與口試時間如附件3、4。
六、考生應留意個人口試與教學演示之時間,於表訂應考時間前10分鐘在休息室等候通知,若三次叫號未到,視同棄權,事後不得異議。
七、尚未進行試教及口試之考生,請於該科考生休息室等待,不得至考試區域,以免影響他人應試。
八、【教學演示】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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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前30分鐘抽籤決定演示內容,並由工作人員由休息區引導至該科試教預備教室進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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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自備應試所有教具,考場不予提供,亦不得使用插電教具及媒體,包含「筆記型電腦等媒體」、「裝有電池之CD音響」,因試教場地之黑板為電容式黑板,故本校提供多色水粉筆供考生試教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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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試場前,請將複試准考證和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身分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交予試務人員驗證簽章及保管,俟試務人員通知後,進入試場。試務人員會將抽籤所決定之題目告知評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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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演示鈴聲提醒規定:
教學演示每人15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布置時間,第13分鐘時試務人員按第1次鈴(響鈴1聲)提醒,第15分鐘時按第2次鈴(響鈴2聲),請考生立即結束演示並儘速離開試場。離場時向試務人員領回複試准考證和身分證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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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演示內容(抽題內容)已公告學校網站,請考生自行參閱進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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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演示之評分指標為:教學過程、教學設計與達成及創新教學等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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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演示試場未安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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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教學演示需含至少5分鐘雙語教學。
九、【口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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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試場前,請將複試准考證和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身分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交予試務人員驗證簽章及保管,俟試務人員通知後,進入試場。離場時向試務人員領回複試准考證和身分證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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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鈴聲提醒規定:
考生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每位考生皆需參加口試,口試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第8分鐘時試務人員按第1次鈴(響鈴1聲)提醒,第10分鐘時按第2次鈴(響鈴2聲),請考生立即結束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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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攜帶個人資料或教學檔案等資料入場,交付給評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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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口試之評分指標為:專業能力、該科專業知能(教材教法教學評量)及表達能力和儀態等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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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口試之評分指標為:教育理念、服務抱負、班級經營與學生輔導及表達能力和儀態等四項。
十、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穿戴式裝置、電子錶等電子通訊器材一律不得攜帶進入試場(可先行關機並交予試場試務人員,但不負保管責任),若有違前述任一現象,一律扣6分。
十一、考生若有任何身體不適,請務必告知現場試務工作人員。
十二、中午建議至校外用餐,若帶回校內食用,本校將提供隔板,惟垃圾請自行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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