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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勝利國民中學   

Hsinchu County Sheng-Li Junior High School

 

【人事室】有關新竹縣所屬學校代理教師於學期中取得較高學歷改敘作業教育局函釋

一、暫緩實施「自115年2月1日起取消代理教師於學期中取得較高學歷得辦理改敘」之規定,維持原來補充規定。

二、又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0點第6項,「長期代理教師依學歷申請改敘者,以學校審定之日生效。」,本縣現行代理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辦理改敘一案,並非比照專任教師提敘3級(學士取得碩士)/提敘2級(碩士取得博士),而係依其取得之學歷改支其起敘薪點(碩士改支245薪點/博士改支330薪點),惟倘其業經採計職前年資且已超過前開起敘薪點,則不再辦理改敘。

三、現職代理教師自115年2月1日起至教育局函下達日止,有於學期中取得較高學歷得辦理改敘者,應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檢齊證件向本校人事室申請辦理改敘,並得溯自取得畢業證書之日起生效(若無法確認畢業證書核發日期,得以切結方式辦理);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四、檢附教育局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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