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 114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及相關申請書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將初審合格之學生申請文件彙整並依序排列裝訂(附表一至附表三),如有未符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皆視同資格不符,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各項表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若有符合資格者,請於3/20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依據新竹縣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將初審合格之學生申請文件彙整並依序排列裝訂(附表一至附表三),如有未符合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皆視同資格不符,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各項表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若有符合資格者,請於3/20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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