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本縣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遴聘專業工作人員(正式教師)案,詳如說明
一、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特殊教育教師。
(二)商借或支援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
(四)辦理業務:特殊教育行政,核心業務為鑑定安置與研習。
二、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3346145@hchg.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專業工作人員(正式教師)」,教育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一)教師資格: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特殊教育教師。
(二)商借或支援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
(四)辦理業務:特殊教育行政,核心業務為鑑定安置與研習。
二、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3346145@hchg.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專業工作人員(正式教師)」,教育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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