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修正 新竹縣114學年度公立 暨 非營利 幼兒園 招生 簡章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教幼字第1141500359號,修正簡章內容。
二、依據本簡章第壹、登記入園資格第3點略以「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因本簡章適用幼兒園範圍包含縣立幼兒園、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鄉鎮市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等4類別,其中前3類別為「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條所定義之公立幼兒園類型,而非營利幼兒園則為私立幼兒園類型,為使適用於114學年度得繼續留園直升幼兒資格更臻明確且避免民眾誤解,爰修正前開內容文字為「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
二、依據本簡章第壹、登記入園資格第3點略以「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因本簡章適用幼兒園範圍包含縣立幼兒園、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鄉鎮市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等4類別,其中前3類別為「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條所定義之公立幼兒園類型,而非營利幼兒園則為私立幼兒園類型,為使適用於114學年度得繼續留園直升幼兒資格更臻明確且避免民眾誤解,爰修正前開內容文字為「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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